梅州市横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位于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的中心商业广场合作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商业广场合作运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F-FC-2023003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项目内容:中心商业广场运营招商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地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
合作运营管理内容及规模:总面积13813平方米,其中商铺建筑面积4609.27平方米。项目内含商铺76间,总停车位88个,篮球场1个,展销广场1个(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合作运营管理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9年。
3、合作收益
3.1固定收益

3.2浮动收益
本项目的运营招商及物业管理服务(含物业增值服务)产生的经营净利润为本项目的经营净利润,本项目的经营净利润(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委托的第三方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的 %(由投标人自主填报,不得低于10%)作为招标人的浮动收益,由中标人在每年第三方正式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上年度的浮动收益支付给招标人,招标人不承担本项目的年度经营亏损。如双方另有约定剔除相关项目,则以剔除约定项目外的净利润为准。
如有上级政策要求,需为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减免租金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按照浮动收益分配比例分摊减免租金。在计算年度浮动收益时,需先将减免租金进行折算。若当年浮动收益不足以抵减时,剩余未抵减的减免租金从以后年度浮动收益中扣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05 月 22 日- 2023 年 05 月 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文化路与大园巷交叉路口大园巷1号4楼。
获取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 年 06 月 12 日15时00分。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文化路与大园巷交叉路口大园巷1号4楼开标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梅州市横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mzshk.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98901581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梅州市横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文化路与大园巷交叉路口大园巷1号4楼
联系人:李先生、曾工
联系电话:0753-2262696
梅州市横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05 月 21 日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